以下文字原本是打算回應DU攝影論壇的某篇主題,
不過覺得太過唐突冒昧,所以寫完以後並沒有發表貼出,
如今看見大爛兄一篇篇的文字陸續發表,
忍不住貼在自己的網誌中做個記錄,呵呵!常常以社會觀察家自許,看看若干年後,是不是會應驗吧!^^
原本的討論主題網址:
http://www.callbusy.idv.tw/DU/viewtopic.php?t=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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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
這與我修藝術教育的時候所接觸的觀念大至相同!
不過最近我又起了一個想法:

早年攝影誕生的時候,
由於理論基礎尚未建立,
所以其內涵基礎往往是跟隨在視覺藝術之後,
(尤其是繪畫)
從事攝影工作的人大多是記者啦,放相操作者啦,
也就是有相當多的攝影從業人員,並不是傳統的藝術工作者,
但他們透過動人的作品,
自己的天賦,實際的操作經驗,
來跟廣大的支持群眾傳播自己的美學理念。

漸漸的隨著攝影在傳播力量的展現,以及其豐沛的大量的作品出現,
攝影美學似乎有獨立形成系統,
與傳統繪畫脫鉤的現象,
所以當有美學基礎的藝術工作者投入攝影工作時,
許多的名詞其意涵相似,用詞卻大不相同。
不過其理相通,倒也可以迅速上手。
相反的,如果只是從事攝影工作,
往往談論到攝影作品的藝術內涵,
就有雞同鴨講的感覺!
尤其國內的攝影教育缺乏,
以往大多都是師徒承襲,
這類的情況就更加嚴重!
幾年下來,不論是攝影家手札或是數位視野的討論中都見到一些讓人大吃一驚的論點!
明顯的例子像是:是否可以裁切、作者對於作品的主導性、與其他媒材如文字音樂的搭配、單張勝於連作......種種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的怪問題....
而這些力量強烈的將攝影獨立於視覺藝術之外,
讓人嗅到一絲『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的強烈的防衛心理的感覺,
甚至透過『攝影不是藝術』來合理化自己內在對美學素養不足的情況!

同樣詭異的情況也出現在某些藝術家的身上,
他們咬著八大藝術的分類中,明白顯示沒有攝影的位置,
所以大聲的鄙視攝影師的藝術地位,
以為攝影只是小道,不足以登大雅之堂,
同時他們又認為藝術家擁有崇高的地位,
他們為了純粹的藝術創作而創作,
認為『為商業行為製造作品』乃是卑劣的行徑!
偏偏攝影師中,
大部分的優異攝影師都是商業攝影師,
他們為雜誌,報紙等媒體深入窮鄉僻壤、烽火戰地,
不過他們也的確是商業行為下的產物!
更別說是當前的少女人像攝影了!
遑論色情書刊的照片製造者哩。

這麼看起來,攝影師的地位真的就是完全比不上藝術家嗎?

在我的觀察中,卻是恰恰相反!


在當今的社會中,
每個人每天所要接觸的攝影作品真的可以用『爆炸』來形容,
事實上毫無疑問的,
攝影師正主宰著當前人們的視覺訊息,
同時更因為商業行為大量的介入攝影作品的呈現,
所以攝影師有著比一般藝術家們更敏銳的眼光、更快速的反應、
攝影師追隨著群眾的喜好,同時也引導著群眾觀賞的角度,
換句話說,
攝影師正主宰了這個時代的審美眼光!

亦即,這個世紀如果有新的視覺藝術理論,

有著極大的可能是出於精於美學理論的攝影師,而不是畫家!




以上鬼話連篇,
純粹說笑,請看官看看就好!批評為當然,請大家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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