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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攝影(3)~~~插播=>許多紛爭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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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無名已經快要轉型了, 所以乖乖升級付費啦!再不寫完我擔心沒時間寫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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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提到有趣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呢?
我所指的是攝影的這兩種角色其實是有不同的標準來判定優劣的。
如果是創作的角色,那麼藝術家天馬行空的創作力將會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相反的,如果是紀錄者的角色,那麼就必須盡量的忠於真實,攝影必須盡量的減少干擾才對!
我們現在來設想一下,
根據攝影的這兩大範疇,
如果今天我們去野外做生態攝影,那應該遵從的是哪種呢?
我想應該是紀錄的部分吧?!!
所以如果作者號稱自己的作品是生態攝影,
那麼他在進行拍攝的過程中就應該盡量的減少對環境的干擾,
忠實的紀錄下所見到的影像。
那麼我們想一下,如果本來這個地方並沒有很多的蝴蝶,
結果攝影者利用各種方式來引誘蝴蝶到訪,這便是一種干擾了!
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干擾了這個地方的真實的"生態"了!
同時,所謂的生態攝影,如果只有將畫面鎖定在該物種上,例如畫面中只有蝴蝶本身,
這樣的"生態攝影"就可能評價不高,因為他並沒有記錄下生物和環境的關係,
也就是說,他跟"生態"扯不上太大的關係了!
相對的,
如果標榜的是圖鑑攝影呢?
他的目的只是很真實的紀錄這個物種的外表樣貌,
這樣用誘捕的方式就沒有太大的爭議,同時他也不需要對周遭個環境有過多的著墨,
因為他的重點已經鎖定在圖鑑這個範疇了哩!
 

這樣的攝影型態轉變所產生的作品結果往往差異極大,
同一個主題卻可以呈現很大的不同,
最明顯也常見的,
就是婚紗照和婚禮紀錄照了!
同樣的都是這對新人結婚所拍攝的照片,
婚紗照就得極盡唯美之能事!舉凡美白、修臉、化妝、浪漫場景、姿勢誘導......無所不來的!
可是婚禮紀錄就算是紀實攝影的範疇了!攝影師在拍攝時大多很低調,
避免干擾婚禮的進行!
所以兩者的照片內容就有很大的差異了!

談到這裡,
相信大家已經漸漸明白我要說的是什麼了!
那就是~~不同的攝影範疇有不同的要求,
像是人像的大頭照,他要的就是接近圖鑑的類型,
任何的修飾都可能被戶政機關給打回票,什麼明暗啦、光影啦、心情描寫啦......全都不能出現!
也就是說如果拿沙龍照的標準來評斷大頭照,不只是不恰當,甚至可以說這位評論者有了相當大的觀念錯誤!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對作品提出評論,

總要以他的類型為基礎,

這也是之前提到不管在攝影家手扎或是數位視野所見到的評論,

如果有很大的爭論,大部分的原因都在於彼此對於攝影的評論基準點不同所造成的!

下面的網址是數位視野的一幅作品,

可惜現在有一張已經看不見了!

殘、纏、饞、蟬

 

 

 

 

 

同樣的手扎也有這類的爭議網址是:
.................................................................

......哇咧....突然找不到了....U_U

等找到了再補吧!

^^

嗯...那這個到底跟花序有什麼關係呢?

有喔!

請看下回分解,

雖然沒什麼重要,

不過卻很稀奇,就像突然發現蜘蛛不是昆蟲那樣的驚訝哩!

(蜘蛛不是昆蟲....就給他不是囉,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阿...我就是少見多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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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mejo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