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見大爛貼出的一篇文章,
是大爛兄辛苦翻譯的,
想當年應該是挺主流的想法,
不過到現在卻早已完全的被揚棄了~~~~~
文章主旨是在批判攝影的藝術性,
現在的藝術家門早就把攝影當作一種表現的形式,
就像是油畫,水彩....之類的一種表現法,

裡面的老先生大力的推崇"自然就是美"(好像某美容中心的廣告....>"<)
不過我受到了父親的影響,
並不贊成,
自然是"存在"
是"無知無識"的,
不過呀....呵呵!!
各家各派的理論多到不行,
根據不同的理論各有不同的發展,
我的習慣是尊重各種理論,
也尊重各種表現,
因為藝術在感動人心,
可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接受到的刺激不同,
感受力也不同,
所以不能體會的東西,
不見的就真的不好哩!!
...............
常常想起十年前老師送我的一本攝影書籍,
當時完全不知所云,
現在竟然會深深的渴望有這樣的能力去拍出這類的照片....
哈!!
真是活生生的例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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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題,
我覺得藝術家唯一的工作就是感動人心,
帶給人美好的感覺,他可以透過各種方式,
文字,音樂,繪畫,攝影,故事......都是法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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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mejo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