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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咧回應又超過一千字了!@@
所以照例還是收進自己的網誌中!^^
(會不會這才是我那個花絮攝影的真髓啊?)
=====================
哇哈哈!歐耶(整個人興奮中.....^^Y)
耀輝大哥這一句話真讓我豁然開朗,
老實說,我個人一直覺得紀實攝影很強調不影響、不介入的拍攝原則,
這實在讓我很疑惑,
不是說要強調不做假嗎?
可是這樣假裝一個活生生的人,拿著相機跑來跑去的人不存在,
這.....不就是一種作假嗎?@@
( 抱歉了各位堅守紀實攝影崗位的各位前輩大哥們,
我只是單純的把自己長期以來的疑惑提出,
並沒有蔑視的意味哩!>"< )
整個感覺起來就像是拍攝昆蟲啦、野生動物啦那種,
好像把拍人也得這樣,
以取得野生動物最真實的樣貌。
可是這是拍人的活動耶~~~~!!
我們真的還需要用這樣的角度來進行拍攝嗎?
(以上的想法困擾我許久....>"<)
可是如果把大爛倡導的用文學的手法帶入攝影,
再把耀輝大哥的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的觀念結合,
是不是我們應該也可以接受一種第一人稱的拍攝方式呢?
文學中故事的描寫多半是第三人稱,
可是也不乏第一人稱的寫作手法,
不過攝影跟創作想像不同,
我們拍攝的時候,是活生生的在現場哩!
那麼是不是應該有更多的第一人稱的描寫方式呢?
這樣會不會更貼近攝影所強調的真實性呢?
也許我們用第一人稱的描寫手法來表現作品,
會有一種更活生生的真實感哩!
正在打這些文字的同時,
大爛這些年來的作品在腦海中快速的閃過,
我發現許多被高度評價的作品,
大家的回應都表示有很深刻的感動,
好像把我們大家也都拉到當時的現場,
有一次我也在台中表示(忘記跟誰說了,好像是阿昆吧?@@)
『看大爛的作品好像是透過了大爛的眼睛,我們好像可以完全感受到對方人物的感情!』
會不會....大爛一直以來就有一種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隱藏其中,
而沒有被自己發現呢?
大家不妨回頭看看"給妳的...嘉琳"那個專輯,
http://www.wretch.cc/blog/dupisces&article_id=4700068
我越來越覺得,那是一個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哩!
也就是說,
『大爛的人像作品與眾不同,
因為他加入了報導攝影的手法;
大爛的報導攝影與眾不同,
因為他除了第三人稱以外,更加入了第一人稱的觀念。』
寫到這裡,又想起了我在訓練model的時候常常跟他們說的話:
『如果你無法接受自己與標準的不同,
那麼你的不同將成為你的缺點;
如果你可以接納自己與標準的不同,
那麼你的不同,將會成為你的特色!』
如果上述的觀點成立,
那麼也許關鍵不是在於看不看鏡頭,
而是未來可以加入一些跟攝影師互動的畫面,
例如邀請攝影師來用餐;招呼攝影師拍特殊的來賓;要拍了可是還沒心理準備的鬼臉;......
讓整個作品就像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
重新獲得一致性,
這樣是不是有可能也行呢?
(事實上我看21、24、27的作品,也有種強烈的第一人稱的感覺哩!@@)
(畫面不斷閃過腦海,我越來越覺得,那些得獎的新聞攝影作品之所以撼動人心,好像都帶有第一人稱的感覺....@@)
悄悄話:
那麼.....會不會我自己一直強調的花絮攝影,
其實就是一種第一人稱的拍攝手法呢?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後續有其他的高手指正,
也一併收在這裡,
以免哪天不見了就遺憾啦!
============
若是以看不看鏡頭,作為人稱的判別標準,
形式上來說,好像是對的,
但是,是否容有更深層的人稱空間,
屬於攝影者的「第一人稱」,
也許在婚禮攝影這類場合,較為妥協的一種看法,
是小弟在幾場拍攝後,產生的一些想法...
http://www.flickr.com/photos/azurecote93/collections/72157600002876661
明暗、色彩、光影、動作的對比,不也正是大爛兄嫌熟的一種表現方式,
人稱的交錯,是否也是一種詮釋方式?
宗煌 於 March 28, 2007 03:46 PM 回應 |
pgmejo3:潘老師您好!
給點小看法,我覺得紀實攝影和介不介入,站在哪個觀點來攝影,
都無關於紀實呈現...
如果堅持不介入現場、第三人稱拍攝才能算是紀實攝影,那麼可
能扭曲原意了...
就像紀錄片拍攝,也有一派堅持要讓攝影機“隱形“稱作“牆壁上
的蒼蠅“,第三隻眼觀察,這才是真實的本質。
不過也有一派堅持攝影機要介入現場,他們認為攝影機存在是事實
,只有透過強力介入,甚至用運動、強制問(有時甚至激怒拍攝者)
的方式才能把“真實“逼出來.....
其實,現在的紀錄片,(我想紀實攝影也是,只是媒材不同)已經
沒有用二分法來評價那麼單存啦!
achilles905 於 March 28, 2007 04:38 PM 回應 |
回宗煌兄:謝謝您的指正喔!^^
倒沒有單純的只以看不看鏡頭來評定啦!
主要是整張照片給人一種強烈的"我也在那裡耶~~~~"感覺,
像是超廣角給人很近距離的感覺也是一種啊!
至於攝影技巧諸如:明暗、色彩、光影、動作.....這些其實很多攝影師也都運用的很好,
所以我比較注重在觀察大爛在領域上的開創,
(呵呵!這麼說好像很不禮貌,好像在觀察某種生物一樣!^^)
我希望在我介紹大爛這位攝影師給我的朋友的時候,
可以很清楚的告訴別人,這位攝影師真正與眾不同之處,
甚至希望預測未來大爛對於攝影這個領域真正的影響!
另外,您的作品真是精彩哩!^^
回achilles905兄:
感謝您所提供的資訊以及看法,
小弟因為不是攝影出身,
所以很多觀念還指望像您這樣不吝指教的前輩開示啦!
只是接觸到的好像都帶給我這樣的感覺,
以致小弟有了錯誤的認知,
再次感謝您的指正喔!^^
末了,要跟兩位報告一下,
因為我總是將攝影定位為藝術表現的一種方式,
所以紀實攝影對我來說,是攝影的一種手法,
就像是繪畫的型態很多,諷刺漫畫是繪畫的一種型態,水彩啦、油畫啦、水墨畫啦又是其他的型態。
而各種類型的繪畫都有他的目的性、功能性,
我著重的不是這個部份,而是藝術領域另一個重視強調的部份~~~~開創性~~~~
以致看待的角度和重點跟各位攝影前輩有所不同,
可是小弟絕無批判和分辨高下的意圖,
畢竟藝術工作者和記者,甚至是在社會種工作崗位,各有他重要的位置哩!^^
最後再次謝謝兩位!
感恩喔!^^
pgmejo3 於 March 28, 2007 05:23 PM 回應 |
所以照例還是收進自己的網誌中!^^
(會不會這才是我那個花絮攝影的真髓啊?)
=====================
哇哈哈!歐耶(整個人興奮中.....^^Y)
耀輝大哥這一句話真讓我豁然開朗,
老實說,我個人一直覺得紀實攝影很強調不影響、不介入的拍攝原則,
這實在讓我很疑惑,
不是說要強調不做假嗎?
可是這樣假裝一個活生生的人,拿著相機跑來跑去的人不存在,
這.....不就是一種作假嗎?@@
( 抱歉了各位堅守紀實攝影崗位的各位前輩大哥們,
我只是單純的把自己長期以來的疑惑提出,
並沒有蔑視的意味哩!>"< )
整個感覺起來就像是拍攝昆蟲啦、野生動物啦那種,
好像把拍人也得這樣,
以取得野生動物最真實的樣貌。
可是這是拍人的活動耶~~~~!!
我們真的還需要用這樣的角度來進行拍攝嗎?
(以上的想法困擾我許久....>"<)
可是如果把大爛倡導的用文學的手法帶入攝影,
再把耀輝大哥的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的觀念結合,
是不是我們應該也可以接受一種第一人稱的拍攝方式呢?
文學中故事的描寫多半是第三人稱,
可是也不乏第一人稱的寫作手法,
不過攝影跟創作想像不同,
我們拍攝的時候,是活生生的在現場哩!
那麼是不是應該有更多的第一人稱的描寫方式呢?
這樣會不會更貼近攝影所強調的真實性呢?
也許我們用第一人稱的描寫手法來表現作品,
會有一種更活生生的真實感哩!
正在打這些文字的同時,
大爛這些年來的作品在腦海中快速的閃過,
我發現許多被高度評價的作品,
大家的回應都表示有很深刻的感動,
好像把我們大家也都拉到當時的現場,
有一次我也在台中表示(忘記跟誰說了,好像是阿昆吧?@@)
『看大爛的作品好像是透過了大爛的眼睛,我們好像可以完全感受到對方人物的感情!』
會不會....大爛一直以來就有一種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隱藏其中,
而沒有被自己發現呢?
大家不妨回頭看看"給妳的...嘉琳"那個專輯,
http://www.wretch.cc/blog/dupisces&article_id=4700068
我越來越覺得,那是一個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哩!
也就是說,
『大爛的人像作品與眾不同,
因為他加入了報導攝影的手法;
大爛的報導攝影與眾不同,
因為他除了第三人稱以外,更加入了第一人稱的觀念。』
寫到這裡,又想起了我在訓練model的時候常常跟他們說的話:
『如果你無法接受自己與標準的不同,
那麼你的不同將成為你的缺點;
如果你可以接納自己與標準的不同,
那麼你的不同,將會成為你的特色!』
如果上述的觀點成立,
那麼也許關鍵不是在於看不看鏡頭,
而是未來可以加入一些跟攝影師互動的畫面,
例如邀請攝影師來用餐;招呼攝影師拍特殊的來賓;要拍了可是還沒心理準備的鬼臉;......
讓整個作品就像第一人稱的表現手法,
重新獲得一致性,
這樣是不是有可能也行呢?
(事實上我看21、24、27的作品,也有種強烈的第一人稱的感覺哩!@@)
(畫面不斷閃過腦海,我越來越覺得,那些得獎的新聞攝影作品之所以撼動人心,好像都帶有第一人稱的感覺....@@)
悄悄話:
那麼.....會不會我自己一直強調的花絮攝影,
其實就是一種第一人稱的拍攝手法呢?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後續有其他的高手指正,
也一併收在這裡,
以免哪天不見了就遺憾啦!
============
若是以看不看鏡頭,作為人稱的判別標準,
形式上來說,好像是對的,
但是,是否容有更深層的人稱空間,
屬於攝影者的「第一人稱」,
也許在婚禮攝影這類場合,較為妥協的一種看法,
是小弟在幾場拍攝後,產生的一些想法...
http://www.flickr.com/photos/azurecote93/collections/72157600002876661
明暗、色彩、光影、動作的對比,不也正是大爛兄嫌熟的一種表現方式,
人稱的交錯,是否也是一種詮釋方式?
宗煌 於 March 28, 2007 03:46 PM 回應 |
pgmejo3:潘老師您好!
給點小看法,我覺得紀實攝影和介不介入,站在哪個觀點來攝影,
都無關於紀實呈現...
如果堅持不介入現場、第三人稱拍攝才能算是紀實攝影,那麼可
能扭曲原意了...
就像紀錄片拍攝,也有一派堅持要讓攝影機“隱形“稱作“牆壁上
的蒼蠅“,第三隻眼觀察,這才是真實的本質。
不過也有一派堅持攝影機要介入現場,他們認為攝影機存在是事實
,只有透過強力介入,甚至用運動、強制問(有時甚至激怒拍攝者)
的方式才能把“真實“逼出來.....
其實,現在的紀錄片,(我想紀實攝影也是,只是媒材不同)已經
沒有用二分法來評價那麼單存啦!
achilles905 於 March 28, 2007 04:38 PM 回應 |
回宗煌兄:謝謝您的指正喔!^^
倒沒有單純的只以看不看鏡頭來評定啦!
主要是整張照片給人一種強烈的"我也在那裡耶~~~~"感覺,
像是超廣角給人很近距離的感覺也是一種啊!
至於攝影技巧諸如:明暗、色彩、光影、動作.....這些其實很多攝影師也都運用的很好,
所以我比較注重在觀察大爛在領域上的開創,
(呵呵!這麼說好像很不禮貌,好像在觀察某種生物一樣!^^)
我希望在我介紹大爛這位攝影師給我的朋友的時候,
可以很清楚的告訴別人,這位攝影師真正與眾不同之處,
甚至希望預測未來大爛對於攝影這個領域真正的影響!
另外,您的作品真是精彩哩!^^
回achilles905兄:
感謝您所提供的資訊以及看法,
小弟因為不是攝影出身,
所以很多觀念還指望像您這樣不吝指教的前輩開示啦!
只是接觸到的好像都帶給我這樣的感覺,
以致小弟有了錯誤的認知,
再次感謝您的指正喔!^^
末了,要跟兩位報告一下,
因為我總是將攝影定位為藝術表現的一種方式,
所以紀實攝影對我來說,是攝影的一種手法,
就像是繪畫的型態很多,諷刺漫畫是繪畫的一種型態,水彩啦、油畫啦、水墨畫啦又是其他的型態。
而各種類型的繪畫都有他的目的性、功能性,
我著重的不是這個部份,而是藝術領域另一個重視強調的部份~~~~開創性~~~~
以致看待的角度和重點跟各位攝影前輩有所不同,
可是小弟絕無批判和分辨高下的意圖,
畢竟藝術工作者和記者,甚至是在社會種工作崗位,各有他重要的位置哩!^^
最後再次謝謝兩位!
感恩喔!^^
pgmejo3 於 March 28, 2007 05:23 PM 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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